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参保人因故死亡;3。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职工社保个人怎么补交缴费的
职工个人补缴社保的方法是: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单位补缴应带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养老保险补缴方法如下:
1、参保人以个人名义交纳养老保险的,补交养老保险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
2、用人单位为职工交纳养老保险的,补交时用人单位应当持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等到办理地的社保机构补交。
首先需要单位准备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办理的方式包括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补缴社保,还可以通过社保中心现场办理。单位提交资料后,由社保经办人员对补缴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缴手续,用人单位可在手续完成后,凭《受理回执》到保险关系部资料发放窗口领取退回资料。
一、辞职社保停了怎么办
辞职社保停了的处理方式要看该自然人是否为当地户口,如果是当地户口的,只需要去人才市场的专属窗口办理“自由职业者”社保缴纳就可以了。找法网提醒,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用下面三种方法自己交社保:
1。代理机构:找代理机构缴纳保险,是比较普遍的方法。按照北京当地的基数和比例缴纳即可,另外需要缴纳部分代理费。
2。找相关公司挂靠,自己出全部缴纳金额。
3。自己创业,为自己的公司开具社保账户,在该账户下缴纳。
二、个人社保账户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个人社保账户里的钱在下列情况能取出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
3。参保人出国定居;
4。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
5。外地农村户口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养老保险个人交费部分的,单位部分不能退,其他的社保不能退。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自己怎样补缴
养老保险个人补交的方法如下:1、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存档机构应于每月25日前初审。通过后,对于补缴时在存档机构正常和非正常缴费的人员要分别填写补缴明细表和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报所属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审批通过后,在系统中录入缴费人员的补缴明细,并生成补缴汇总。与存档机构申报的补缴明细表和补缴汇总表数据核对一致后,转基金收缴财务岗做收款处理。基金收缴财务岗应于每月28日前生成银行扣款信息。审批未通过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
4、个人应于提交补缴申请的当月28日前将补缴费用足额存入个人扣款账户中。当月审批已通过的补缴于次月1-5日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扣款。次月18日前财务回款成功后,个人可查询账户情况。未成功的,将相关信息反馈存档机构。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扣款失败的,个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补缴申请。
补缴养老金所需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从业经历者提供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综上所述,需要补交养老保险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怎么补交养老保险
单位破产后遣留的问题,可以向你父亲原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反映,请他们帮助查找有关证明资料,然后再申请补交。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哪些人可以申请补缴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缴费办法
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