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
个人养老金可以补交吗
个人养老金可以补交。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却没有达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然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是也可以不补缴,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规定累计缴费达到了15年才可以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去办理退休手续。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社保补缴条件:
1、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
2、对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保是算累计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计缴纳相应的年限,就不需要再进行补缴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购房、买车摇号、子女上学等待遇需要外来居民的社保连续缴纳一定时间的记录,其中有的待遇在计算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时,补缴的月份是算作连续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现断缴,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来实现社保的连续缴纳;
3、在江苏省补交社保的话,具体要看是自己补交,还是由用人单位来补交,如果是用人单位补交的话,必须携带相关的材料到当地的社保机构,依法办理补交手续,如果是个人补交的话,员工个人补交只能补交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这两种,具体需要的材料也可以直接拨打当地人力资源部的电话详细咨询。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却没有达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然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是也可以不补缴,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养老保险还能补交以前的吗
法律主观:
养老是可以补缴的,个人是在社保局由社保局提供单据和金额,带着去指定的邮局交钱就可以了,如果是单位的话,由单位走地税务局来补根据养老保险相关条例,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用人单位就应与个人 签订劳动合同 ,为其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任职单位应从与员工 建立劳动关系 之日起参保缴纳社保费。如需补缴期间无任职单位,则不能办理补缴。如目前已参保,单位补缴时填写《 社会保险费 征收账目出错(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办理补缴费款涉及3个月之前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就近选择任一区局办税服务厅办理。办理时间为每月6号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已经 参加社会保险 的企业因办理社会保险分户、并户、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签订劳动合同滞后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以及新建企业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 补缴社会保险 费的,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补缴社会保险费的,应持《从业人员补缴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四份)、《招用人员花名册》、补缴期间开头和结尾月份的原始工资凭证(补缴跨年度的每一年提供两个月的原始工资凭证)及复印件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补缴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和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其中,市内各区参保单位申请补缴时间超过一年的,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缴处申请;其他情况到参保所属区、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交
1、各地关于间断期间补缴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强制补缴、严禁补缴还是自由选择的情况都有,具体要问你们当地社保机构2、各地(养老保险是以省为单位)间历年社平工资是不一样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也就不一样。
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向前补缴的,除非是2011.07前参保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方可一次性缴纳,具体见《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